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创新人才的选拔力度,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0〕52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推免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留学生)。
第二条:推免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本科学习期间,根据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品德每年均在良好以上,日常表现每年在班级排名前50%,学业成绩班级排名在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
6.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425分)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蒙语授课班学生和通过预科班上专业学习的学生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7.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在科研训练过程中表现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申请人学术研究成果需以发表刊物为准,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学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对有文艺、体育以及社会工作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考虑。
第三条:推免程序
1.学院在网页上公布本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和相关材料。
3.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细则确定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然后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条:推免具体办法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以各班级和各专业间平衡为原则进行名额分配。2021年学校给我院的名额为9人,具体分配如下:经济学专业(汉语授课)1人、经济学专业(蒙语授课)1人、经济与金融(文班、理班)专业1 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人、会计学(文班、理班)专业1人、财务管理专业1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1人、工商管理专业1人、金融工程专业1人。
2.以专业为单位,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排名情况,以三年的学业成绩的平均分(依照素质测评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为排序,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名单。确定推免排名优先序原则为:学业成绩、研究能力、六级、其他特长表现。
3.对进入入围名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1)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面试考核时应注重对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的考查;(3)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业成绩排名情况、发表论文的档次和数量以及班级人数和班级中的排名等指标),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来确定初选名单。
4.初选名单确定后在本院网站公示。
第五条:复试内容
学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所有推免生进行统一的复试工作。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两个部分进行。
1.笔试内容:外语和专业(各100分)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外语和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考试题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笔试由学院组织出题、安排监考。
2.综合面试内容:心理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但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说明
本细则中的具体规定,如与学校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