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按照新时期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
(一)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学工组成员、班主任代表组成的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抽查学院的班主任考核工作。
(二)各学院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检查其履行工作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为主要内容。同时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考核细则,并报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备案。
(四)按照考核办法最后换算出考核成绩,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占总数的20%。
(五)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为:学生民主评议(50分)+学院学工组评议(30分)+附加分(20分)。
1.学生民主评议(满分50分)
各学院学工组主持班主任考核工作。班主任向全班同学和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工作述职(15分钟)后,由全班同学打分。打分结果分满意、较满意和不满意三种。学生民主评议满分为50分,计算公式为:50×满意票票数/投票总人数+30×较满意票票数/投票总人数。
学生民主评议具体内容为:
(1)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① 认识本班每位学生,熟悉本班学生情况。每学期至少找20%以上的学生谈心;
② 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个人爱好等基本情况,师生关系融洽;
③ 指导学生制定文明修身计划,开展文明修身活动,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2)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① 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两周召开一次班会;
② 关心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各种挫折;能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班级学生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的发放等资助工作;
③ 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及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成才欲望;
④ 辅导学生了解教学计划,指导学生选课,使学生对本专业学习方向、培养目标有充分的了解;
⑤ 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积极报考研究生;
⑥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⑦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合理指导学生军训工作。
(3)善于听取学生意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① 公平、公正、公开地指导学生进行素质评价、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工作;
② 班干部的选拔符合程序,并能定期实行轮换制;
③ 参与就业指导工作,使学生了解就业礼仪、面试技巧等有关知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④ 客观公正地填写学生操行评语、毕业鉴定等;
⑤ 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2.学院学工组评议(满分30分)
学院学工组从以下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打分:
(1)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2)班主任工作日志填写详实、准确;
(3)重视班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班委会和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健全,并能严格执行学生干部轮换制度;
(4)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并能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提出建议;
(5)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风、班风建设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且效果显著,班级学生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列;
(6)每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充实、记录完备;
(7)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到场,并积极协调、妥善处理;
(8)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活动,成绩良好;
(9)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报各种材料时能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10)班级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措施,团组织生活规范,记录完备,引导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及时向支部推荐;
(11)能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班级学生学习生活秩序良好;
(12)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附加分(满分20分)
此项内容的评议由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1)加分
① 积极撰写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可根据不同级别每篇加1—2分;
② 班级学生在国家、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奖的,按不同获奖级别每人每次加1—3分;
③ 班级学生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或班级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的,可按不同等级加1—3分;
④ 班级学生在社会上做出特殊贡献,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人每次加5分 (与第③项不累计加分);
⑤ 班级学生欠费率低于缴费总额10%的加2分,低于缴费总额8%的加4分,低于缴费总额6%的加6分,低于缴费总额4%的加8分,无欠费学生的加10分。
(2)扣分
① 班主任例会每缺席一次扣2分,三次事假按一次缺席计;
② 班级学风较差, 有1人次重修的扣0.2分,有1人次降级的扣2分,有1人次退学的扣4分;
③ 学校或学院抽查上课情况时,有学生在上课时间睡觉或逃课上网玩游戏、打牌等行为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计;
④ 班级学生中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0.5分,有受到记过、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处分的,分别扣1、2、3、4、5分,同一人不重复扣分,但以其最高扣分项目计,班主任不主动上报违纪现象的,扣8分;
⑤ 学院抽查早操出勤、宿舍卫生时,班级学生缺席早操的每人每次扣0.1分,宿舍卫生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0.1分,集体被通报批评的扣1分;
⑥ 班级学生欠费总金额占应缴总额20%—30%的扣3分,占30%—40%的扣4分,以此类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① 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
②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③ 工作不到位,学生中出现重大违纪现象的;
④ 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评价不满意率在50%以上的;
⑤ 学生欠交学费、住宿费金额比例高达45%以上的(毕业班欠费达50%以上);
⑥ 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的;
⑦ 一学期无故离校两个月以上的。
(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经过一段时期观察仍无明显改进者,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将予以撤换,并视其为无班主任工作经历,无教学工作量。对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责任事故的班主任,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二、班主任津贴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二)一学期离开学校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者,不得评优,并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三)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在教学工作量中加教分50分,但不发放教学工作量津贴。
(四)对考核及格(含)以上的班主任每月津贴全额发放,对考核优秀的年终予以表彰,并发放奖金,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每月津贴减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