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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1 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留学生。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三、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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