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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年度经济学二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8-09-29]

一、招生对象:我校2016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制二年

三、收费标准:根据校发[2008]30号文件精神,两学年收费5000元,原则上一次性交清学费。

温馨提示:由于财务处学费管理科业务繁忙,不接受学生直接交费,由学院统一收缴。为了方便缴费,学院开通了银行账户,详见报名处。存款后切记打印存款凭条(在ATM机转账的同学打印凭条之前请拍照留存,以免出现无法打印凭条情况),拿存款凭条到学院指定报名处登记报名(切记不能丢失凭条,丢失后无法核对缴费情况,后果自负),学院收回凭条备案并给同学们开出收据,切记:未拿到学位证之前一定要妥善保管收据。 

四、专业课程设置:

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毕业论文

五、学位授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课程绩点达到学校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授予经济学学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赛罕校区:经济学院办公室(逸夫楼西侧科研楼5楼501)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4393323

(二)盛乐校区: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院系楼5楼C区515)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7381062

 七、报名截止日期:10月26日

八、有关其他规定和要求见经济学院网站二学位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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